警查獲偷衣賊ㄧ聽理由也傻眼

(記者李麗華\高雄報導)警方獲報店家所販售的服飾遭竊,經調閱監視器掌握犯嫌身分,通知其到案說明,犯嫌竟稱因為衣服太漂亮而行竊,警方詢後依竊盜罪送辦。

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於2月8日14時許接獲報案,中山路一間服飾店店員許女發現展示衣架上空蕩蕩的,原本吊掛展示販售的服飾不見遭竊,損失價值約新臺幣990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2月7日19時許一名女子在店內衣架前佯裝挑選服飾,並觀察現場周遭,隨後衣架上的衣服掛在手上,趁店員不注意時快步離去。警方鎖定犯嫌特徵,於2月9日循線通知50歲蘇女到案說明。

警訊時蘇女稱自己當時經過服飾店,看見吊掛的衣服很漂亮,才竊取衣服拿走,警方查扣遭蘇女竊得的服飾一套,完整歸還被害店家,店家也無奈表示「漂亮錯了嗎?」詢後將其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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