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纠纷冲突 警方火速带回2男侦办

(记者谢富益报导)三民二分局获报于112年6月16日19时许在三民区九如一路与光武路口发生纠纷案,警方快打部队立即驰赴现场处置,发现洪姓男骑士(27岁)与余姓男驾驶(21岁)因行车纠纷产生口角,洪男脚踹副驾驶车门并徒手锤破右前窗,造成车窗破裂、车门凹陷,洪男右手割伤,自行包扎。

经了解,余男驾驶自小客车沿九如一路行驶时,因变换车道与外侧车道行驶之洪姓男骑士发生行车纠纷互按喇叭,双方发生口角纠纷而衍生上情;警方获报到场时,双方已分开,惟仍调阅相关监视器影像厘清,全案依刑法毁损、强制、恐吓罪移送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

另本案洪姓骑士行驶途中骤然煞车并于车道中暂停之危险驾车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4款规定,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罚锾,并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驾驶人另应接受道安讲习,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2条规定,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人行道违停,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55条第1项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余姓驾驶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2条规定,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人行道违停,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55条第1项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警方呼吁,民众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误触法网,警方绝对强力执法勿枉勿纵,以维护市民安心的生活环境。

图说:双发发生口角后,骑士徒手锤破右前窗。(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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