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桑助警抓酒驾 累犯男遭扣牌送办

(记者谢富益报导)冈山分局甲围分驻所员警于8日晚间执行巡逻勤务时,一名骑乘机车的妇人突然向警方称:「前面那台车蛇行!」警方见状尾随观察,同时也发现该车变换车道时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遂上前将其拦停。

警方盘查过程中,发现谢男(68年次)不仅身上散发浓厚酒味,且曾因酒驾遭送办,在警方的询问之下,谢男坦承喝了一手啤酒,经酒测后酒测值已超标,警方当场分别按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及42条规定举发扣缴其牌照,并依公共危险移送法办。

冈山分局提醒,自112年06月30日起就已施行加重酒后驾车处罚,修法后除了加重酒驾累犯者的罚则外,对于车主也新增了连坐的处罚。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9项规定,只要驾驶人有酒驾或酒驾拒测者,该车辆车牌一律吊扣2年;另外,如果车主明知驾驶人喝酒又将车辆借人驾驶,则依同条例第35条第7项规定,除需吊扣车牌2年外,并依驾驶人的酒驾罚锾金额,一并处罚。

谢男酒测值超标。(高雄市冈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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