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检侦办制造假车祸「碰瓷」向8人诈欺索讨费用案件 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记者谢富益报导)制造假车祸「碰瓷」向8人诈欺索讨费用案件一案,黄嫌(52岁)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于诈欺取财之犯意,于112年7月至112年9月间,在高雄市鸟松区、仁武区、三民区多处路段,趁民众行车时,故意以身体靠向车身或刻意将脚伸至车轮底下,再向被害民众佯称遭撞击受伤,借机诈取索讨赔偿费或医疗费,成功诈得金钱财物5次得手,每次金额300元至2,200元不等,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统计共计不法获利7150元,另3次则因被害民众坚持报警或察觉有异始未遂。

案经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画面及锁定黄嫌后,报请检察官指挥,开立拘票,于112年10月15日18时许将黄嫌拘提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声押获准。

黄嫌故意以身体靠向车身或刻意将脚伸至车轮底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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