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遭拦 竟不认妻子又当场吓到失禁

(记者谢富益报导)三民二分局鼎金所警员陈弘旗于11月28日19时许担服巡逻勤务,巡经鼎力路与鼎金后路口时,见一对双载男女竟骑乘已注销车牌之机车,立即向前拦停盘查身分。

受检时,庄姓女骑士(53岁)表示机车为其所有,惟男乘客仅回应两人为朋友关系、拒不受检欲离开现场,员警见其形迹可疑强势要求出示身分,男子竟紧张到当场大小便失禁;经确认后,始发现两人为夫妻关系,陈男(54岁)为高雄地检署发布之不能安全驾驶通缉犯,当场逮捕并解送归案。

另庄女使用注销车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4款,可处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机车并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其牌照。

警方呼吁,民众如因案遭受起诉、判刑,需留意后续相关司法文书,应依期限内到案,以免成为通缉犯。

双载男女骑乘已注销车牌之机车遭警拦停盘查身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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