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企业工会与中钢公司签订第六次团体协约 携手共创劳资双赢

很角色时报记者吴冠贤高雄报导

中钢企业工会与中钢公司于今(3/15)日上午11时,假中钢集团总部大楼举行第六次团体协约签约典礼,由中钢企业工会陈春生理事长及中钢公司翁朝栋董事长代表签署,劳动部许铭春部长、经济部曾文生次长、国营司刘起孝副司长、高雄市政府劳工局陈石围副局长等贵宾亲临见证,典礼过程展现和谐的劳资氛围,双方将共同信守协约规范,奠定中钢永续经营的基石。

许部长致词时表示,很荣幸第二次见证中钢企业工会与中钢公司签订团体协约,每份团协的协商过程相当不容易,劳资皆付出许多心力,恭喜双方顺利完成第六次团协签订,让近万名中钢员工获得更周全的权益保障。许部长也大力肯定本次团协的签署内容,不但产假、陪产检及陪产假皆优于劳基法规定,新增的「员工久任服务假」更是对资深员工的奖励及尊重;另外,许部长除了感谢陈理事长一直以来带领工会团队为基层员工权益发声,也赞许中钢公司是最照顾员工的企业之一,始终将中钢企业工会视为公司永续发展的好伙伴,祝福中钢公司持续在良好的劳资关系基础上,业绩蒸蒸日上。

曾次长致词时表示,中钢属经济部辖下事业单位,不仅是台湾产业发展的顶梁柱,也扮演稳定国家及社会的重要角色;另外,中钢企业工会组织运作非常健全,工会理事长在公司董事会中担任员工董事,使得工会对于公司经营方向有充足的认知及理解,面对未来减碳及碳中和趋势,经济部会与中钢一起来努力打拼,也期许中钢企业工会成为公司发展的稳定力量。陈副局长致词时则表示,市政府相当重视且努力辅导企业签署团体协约,截至目前为止,高雄市团协签署领先全国,高达675份;另外,陈副局长也提及每次团协签订都代表劳资双方的进步,相信中钢企业工会和中钢公司签订的团协会是其他工会的范本及努力目标。

翁董事长致词时表示,中钢和企业工会的劳资关系一向稳定,双方于86年首次缔结团体协约时,协商七年多达成共识,而这次双方秉持一贯诚信、互信、互重、互助及互利等原则,并依循近年数次团体协约协商的良好基础下,自去(112)年7月7日开启第六次团体协约协商,历经7次协商会议,仅花费五个多月时间即于同年12月14日凝聚共识,订定出保障员工权益,亦兼顾公司稳定发展之合宜条文。陈理事长致词时表示,感谢劳资双方协商团队的努力及付出,也特别感谢翁董事长与经营团队的成全,使中钢员工的各项劳动条件更加优于劳基法,特别是第五次和第六次的协约内容,对于员工生育权益的保障更是大幅提升。

本次签订之团体协约主要呼应政府鼓励生育政策并强化女性同仁照护,双方协议「产假」从56日增加4日至60日,同时「陪产检及陪产假」从7日增加1日至8日。此外,为感谢中钢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任职年资满20年的同仁新增「久任服务假」1日,后续每满10年再多给假1日,并期许同仁善用「久任服务假」投入公益活动的服务,也鼓励资深同仁退休后能加入中钢长青志工行列,参与公司办理之相关公益活动,例如小港区国小毕业学子钢铁之旅活动或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环境教育巡回宣导、市民讲座等。

中钢企业工会与中钢公司劳资双方在良好互动沟通下,透过协商将第六次团体协约的条文内容与时俱进,不仅落实中钢员工权益之保障,亦兼顾公司永续发展,且整体协商过程充分展现双方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彼此在良性互动沟通下共创双赢成果。展望未来,中钢企业工会相信,惟有与中钢公司并肩共创劳资双赢,公司才能在面对全球钢市竞争及2050碳中和严峻挑战下稳健成长,于逆境中开启新局,创造营运佳绩。

图说-中钢集团总部大楼举行第六次团体协约签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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