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诉求开放小型笼具及刺网渔船进入沿海 南市府:希望捕鱼与养蚵的渔民「共创双赢」

【很角色时报洪添处/台南报导】有关数十渔民本(24)日至市府南岛路表达诉求,希望市府开放小型笼具及刺网渔船进入1.5海浬沿岸海域内作业,台南市政府农业局表示,政府的立场是创造双赢,先前在试办期间,有养蚵渔民通报有棚蚵棚被割锚碇绳而流失,计有86棚,造成多起渔业纠纷问题,所以原计试办阶段结束后,将回归原先规定。农业局强调,渔民的诉求和心声都听到了,也愿意进一步讨论协商,但另一方面,蚵民的生计也要兼顾,期盼双方可以相互理解,彼此协调合作,共创双赢。

农业局表示,台湾各县市皆订有刺网管理办法以及「笼具及刺网渔业禁渔区规范」,每年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浅海牡蛎养殖期间,自103年开始禁止未满5吨笼具渔船于本市距岸1.5浬内海域作业;另从108年开始禁止刺网渔业渔船(筏)于本市刺网渔业禁渔区海域内作业。违反上开规定者,依渔业法第65条相关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农业局进一步说明,以上规定已实施多年,然因小型刺网及笼具渔船业者屡次反映,小型渔船至禁渔区范围外海域作业,如遭遇海象变化易导致渔船翻覆,为顾及渔民,市府农业局订定「台南市海域开放小型渔船经营刺网及笼具作业试办计画」,开放小型渔船筏可于日间作业。试办期间自112年12月4日至113年3月3日止。

然而,在试办期间,发生多起渔业纠纷事件,养蚵渔民通报蚵棚被割锚碇绳而流失,共有86棚,因此试办期限已满,将于113年3月4日起禁止于「禁止海域及禁渔区」从事笼具渔业及刺网渔业。

农业局强调,试办计画原为美意,但因为渔业纠纷不断,显见试办计画有调整之处,希望渔民可以理解!至于渔民生计问题,农业局也强调,仅限制养蚵海域为禁渔区,渔民仍可至本市其他海域作业,并未限制渔民出港。

农业局表示,政府的立场是希望捕鱼与养蚵的渔民「共创双赢」,期盼双方都能够提出自我约束及自律相关规范,彼此才有协商合作的空间。农业局愿意讨论是否恢复试办、有条件试办或不再试办,后续也会再进一步了解笼具、刺网渔业及牡蛎养殖渔民等各方团体意见,汇集多方意见后再行研议。

海上蚵棚被割后流失并与其他蚵棚撞在一起。(台南市政府农业局提供)


海上蚵棚被割后流失并与其他蚵棚撞在一起。(台南市政府农业局提供)

海上蚵棚的锚绳被割。(台南市政府农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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