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扩大检出「制售」辣椒粉含苏丹红成分 加重处分停业6个月 重罚共438万元

很角色记者林伟呈高雄报导

卫生局113年3月1日主动会同食品药物管理署查扣「津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输入「制售」之辣椒粉并针对已扣案物加强检验,于3月8日晚间再检出1批(同报验单号,内含2个有效日期产品)违规,该2件不同效期检体均检出含有苏丹红成分5-22ppb(限量标准:不得检出),立即清查下游流向。经查案内原料及「制售」之产品共21,035公斤,流向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南投县、台中市、彰化县、云林县、台南市、高雄市,并已通知各县市卫生主管机关监督下架。针对上述违规事证,卫生局依法加重「津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停业处分6个月、并追加重罚120万元;本案累积罚款438万元。

卫生局强调,苏丹红色素非我国准用之着色剂,不得使用于食品中,全案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之添加物,依同法第44条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再依同法第49条规定依其情节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务必遵守法令规定,卫生局将持续加强稽查,倘查有违法,必定严惩不法业者,以维护民众食的安全。

图说-有毒辣椒粉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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