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评论:香港国安立法 蔡政府情报失误应对失序

张竞/中华战略学会资深研究员 

3月19日香港立法会经过审议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随后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范程序,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李家超签署并对外公告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于3月23日正式生效。

但回顾检讨政府应对香港订立该项法条,除国家安全局局长蔡明彦以及交通部长王国材公开表态,并且捞过界针对香港发布旅游警讯外,真正负责《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主管机关,行政院大陆事务委员会政务首长却未曾亲自出面说明实际状况,仅由陆委会发言人对外表示,陆委会驻港办事处服务事项仍可照旧,并强调该服务处聘雇人员分寸拿捏具有多年经验,应可让港府官员放心。

平心而论,香港政府决心推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作业早在2023年12月18日特区首长至北京向习近平述职时,就已经被媒体公开报导。随后港府在2024年1月向立法会提交年度立法议程时,其中就包括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1月底该项法条公开提出立法公众咨询,邀请香港市民提供意见,相关过程其实相当公开透明。

随后港府行政会议在3月7日议决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再加上立法会后续审议进程,媒体不断公开报导,但我政府相关主管部会从未针对该条例正在审议,对外公开表述过政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且评估该法所可能产生影响,显然若非政府主管部会对此毫不重视,就是情报作业体系完全失灵,对于掌握香港政治脉动产生严重失误,漏失情势发展情报,未能提出预警。

其实许多政治评论人士在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后,就错误认为香港针对国安整个法制作业就此结束,不会再有任何后续发展。

尽管多位学者专家曾经提出,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针对香港境内多项有关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其中包括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多项罪行,尚未订立明确法条予以规范,日后应当香港政府必然还有其他后续立法作业。

但是此等意见显然是被政府主管港澳事务所轻忽,更未成为国家情报机关掌握香港政治情势发展重要指标,因此才会产生严重情报失误。由于事前从未发布预警情报,亦未检讨派遣适当人员,成立情报研析专案编组加以管制,所以最后才会在立院答询时,跟着立委捕风捉影胡乱臆断观点起舞,完全无法依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全文九部181条条文内容,具体回应依据该条例那个特定法条,斩钉截铁证明国人赴港确实有此安全顾虑,只能虚应故事渲染作答。

依据国家行政体系权责区分,发布旅游警讯并非国家安全局或是交通部业务职掌,如此没头没脑捞过界胡乱发言,马上引来旅游业者严重抗议,而且对比香港实际执法模式与旅游安全状况,陆委会显然是比国家安全局与交通部更沉得住气,同时亦更进入状况。

并且陆委会显然无意因为港府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提出任何修订《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政策建议,因此更加证明政府应对缺乏统合协调,国家安全高层并未指导各个政府机关对外发言统一口径,显露出严重失序现象;究其原因其实是源于缺乏预警情报,对于掌握香港政治脉动严重失误所致。

其实香港政府在2020年就已经发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为题之第139号法律公告,其中附表5:「关于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动提供资料的细则」就已经针对我政府陆委会驻港办事处,提出详细规范要求事项。

而该项实施细则自2020年7月7日生效实施至今,陆委会驻港办事处仍能保持正常运作,显然就是依据港府要求规范,继续执行相关业务。因此陆委会才会在21日记者会中,公开表示驻港办事处服务事项仍可照旧。相对于国家安全局局长与交通部部长充满政治色彩应对发言,如此差距显现出政府内部缺乏统合应对杂乱无章。面对香港情势发展,情报失误加上应对失序,国家安全高层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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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闻来源 梅花评论:香港国安立法 蔡政府情报失误应对失序 台湾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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