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立委合并选举 2020年1月投票

中选会31日召开委员会议,通过第15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中选会代理主委陈朝建表示,过去已有两次合并选举前例,原则上投票日会在1月,确切日期最迟2、3月就会决定。
过去2014、2016两次总统副总统及立委选举都是合并举行,由于依法立委必须要在2月1日就职,过去两次选举投票日分别是1月14日、1月16日,都是周六。若以两次前例来看,2020年除夕是1月24日周五,隔天25日为大年初一,无法进行投票。因此,2020年总统、立委合并选举日期,极有可能是1月4日、11日、18日其中一天。
中选会昨天召开委员会议,通过第15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至于投票日期的订定,将邀集相关机关及地方选举委员会会商,再提报委员会议决定。
陈朝建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已有两次总统、立委合并选举前例,立委要在2月1日就职、总统在5月20日就职,要考量的因素很多,原则上投票日会在1月,至于确切的日期,还要邀集相关机关进行讨论后,再交中选会委员会讨论,最迟2、3月就会决定。

中选会提修法 公投可与大选脱钩

中选会委员会议昨天通过公投法修法版本送行政院审查。中选会代理主委陈朝建表示,主要修法方向为,公投绑大选由「应」改为「得」,保留一定的弹性,并将公投准备期适度拉长。
陈朝建表示,主要的修法方向为,为保留一定的弹性,也修改公投法第23条,公投案成案后的1到6个月若有全国性选举,从「应」合并举行改为「得」合并举行。
陈朝建指出,也会将公投的准备期间做适度合理的拉长,现行是1个月,多数共识是朝3个月以上调整。昨天委员会议通过后,就会将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院会审查,行政院审查通过后才会送立法院审议。
现行公投法规定,主管机关应于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后1个月起至6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该期间内有全国性选举时,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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