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躲7年 谎称整形遭戳破!

(记者谢富益报导)三民第一分局长明所员警于112年8月22日0时许执行巡逻勤务时,巡签至三民区六合路上超商,发现一名潘姓女子(74岁)看见警方到来,神情紧张赶紧走进超商躲避,此举引起员警注意,便跟随潘女进超商上前盘查,潘女谎报其陈姓友人身分,但照片明显异于本人样貌,见员警识破假身分,潘女只好坦承自己为通缉犯,警方讯后移送高雄地检署归案。

潘女发现员警后,便走进超商试图躲藏,员警见状察觉有异便跟随向前盘查。女子一开始谎称陈姓友人身分,但遭员警识破打脸后,潘女仍狡辩照片上的人确实是自己没错,是因为自己的头发刚刚”sado” 「电」过,而且不放弃地不停地向警方诉说自己爱”水”(漂亮),所以眼睛、鼻子等等都有整形过,试图欺瞒警方。不过长明所巡佐李佳卫也不是省油的灯,担任警职逾30年的经验,一眼便识破潘女与假身分的照片脸部特征都大大不相同,最后在资深巡佐一句话「42年次生肖属什么?」,潘女支支吾吾回答「属龙」,谎言当场遭戳破,潘女自知无法再掰下去,无法自圆其说后,便坦承自己是遭到高雄地检署于105年发布诈欺、银行法通缉,全案讯后移送高雄地检署归案。

据了解,潘女执行刑期1年,潘女知道自己通缉,一直四处躲藏长达7年之久,而且好不容易明(113)年3月通缉时效就即将消灭,可以成功逃避司法追诉了,岂料法网恢恢还是躲不过警方查缉。潘女告知警方,因自己年事已高,担心入狱后会不适应,才会不停躲藏、逃避司法,这一躲便躲了7年。

三民一分局呼吁,民众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应依限到案或执行,以免落得通缉身分;警方会持续加强查缉逃犯,捍卫司法追诉与审判效力威信,以维社会安定。

通缉犯女子谎报友人身分,但照片明显异于本人样貌,遭员警识破。(高雄市三民第一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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